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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推进落实繁简分流机制,简化流程,提高庭审效率,实现简案快审,学习和推广深圳经济特区“要素式”办案模式,日前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使用“要素式”庭审方式,审结一起追索绩效工资争议案件,从案件受理到审结完毕,只用了15天,和传统的办案方式对比,缩短了四分之一的时间,确实提高了庭审效率,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。
“要素式”办案模式对办案人员的案件要素的归纳能力、庭审把控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提出了新要求,兵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大了“四支队伍”(仲裁员、调解员、书记员、咨询员)培养力度,持续不断开展跟班学习、跟岗带教、模拟庭审演练和专业培训工作,让其尽快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,早日成为仲裁队伍的精兵强将。
此次“要素式”办案开庭和审结,提振了兵团推广办案新模式的信心,对推动兵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业改革和发展将起到示范引领作用。(王艳艳)
链接:何为要素式办案模式?
即根据案件类型和特点,通过归纳和提炼案件涉及的基本要素,围绕案件争议要素开展案件处理模式,主要包括庭前指导、优化庭审程序、简化裁决文书三个环节,其中最重要的是庭前指导。
立案前的指导:由书记员引导当事人填写专门设计的各项基本要素表,辅导当事人掌握举证、答辩的要点,最后仲裁员据此提前归纳出争议焦点,有针对性进行法律的释明,为下一阶段的庭审做好准备。
庭审工作的开展:围绕案件要素开展审理,对无争议的事实依法确认。对有争议的要素进行调查、举证、质证和辩论。仲裁员庭审活动主要围绕案件“事实要素、证据要素、法律要素、程序要素”进行实质性的庭审,避免了庭审中当事人就同一问题反复发表意见,也排除非案件要素对审理的干扰,既缩短庭审时间,优化了庭审程序,又促进仲裁员准确把握审理方向,快速查明案件事实。
裁决文书的处理:庭审结束后,优化裁决文书结构,对没有争议的部分在文书中只需简要阐述,对有争议的庭审争议焦点进行梳理,使用要素式裁决书格式制作仲裁文书,与传统裁决文书相比,减少了诉累,既满足了当事人要求法律文书简单、明了、易懂的需求,又更好地发挥了以案释法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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